1.3. 邮件发送规则:
1.3.1. 发信限额规则:
陌生访问受“陌生访问限额”限制,由 最大陌生访问限额 与 当前陌生访问限额 两个变量控制,并以 最大招呼复送限额、当前招呼复送限额、最大朋友复送限额 与 当前朋友复送限额 四个变量辅助。朋友名单、招呼名单中的联系人具有其自有的 当前朋友复送限额、当前招呼复送限额 值,而其它变量由相应邮件账号的联系人共用。
每一个邮件发送前进行联系人列表检查,如相应限额为零则拒发。
每一个陌生访问邮件发送后,如收件人不在招呼名单中,则 当前陌生访问限额 减1,该联系人转入招呼名单;如在招呼名单中,当 最大招呼复送限额 等于其 当前招呼复送限额 时,则 当前陌生访问限额 减1。此节所有情况其 当前招呼复送限额 均减1。
向朋友名单中联系人发送邮件后,其 当前朋友复送限额 减1。
1.3.2. 限额设定规则:
每天(可为任一时间周期,在本文中涉及时间周期均以一天讨论)将限额的当前值复位为相应的最大值。
限额最大值(初值)设定可为任何正整数值,如将 最大招呼复送限额 与 最大朋友复送限额 定为每天3次(主要考虑防止用户计算机受病毒控制的不断发送),陌生访问限额最大值 在最严格的要求下可定为每天1次,可根据不同的用户确定不同的初值。
1.3.3. 群发与转发规则:
本技术支持群发与转发,只要在相应的限额内可向任意数量的联系人发送邮件,但限额计算是以联系人邮件地址为准,因此,群发(包括抄送与暗送)、转发(包括自动转发)时,将对每一个联系人邮件地址按限额规则处理。
1.3.4. VSVL声明:
VSVL邮件服务器的发信SMTP中传送邮件内容前加入VSVL声明。
1.3.5. 垃圾邮件投诉指导:
从VSVL邮件服务器发出的邮件,由服务器在邮件内容后附上垃圾邮件投诉的简单指导。
1.4. 邮件接收规则:
接收邮件时,在SMTP会话接收邮件内容前进行如下检查:
1.4.1. 本地收信人检查,未通过则返回无收件人信息(提示发信人可能是收信人写错,但可能会被用于探查真实信箱地址,不过VSVL邮件地址本来就是可以公开的,垃圾邮件发送者知道了也没多少用处),通过的继续处理;
1.4.2. 对于有VSVL声明的邮件,检查本地VSVL邮件服务器列表,与SMTP会话的IP地址及域名信息比较以认证VSVL身份,再检查联系人黑名单,通过后接收;
1.4.3. 无VSVL声明的邮件,在联系人白名单中的接收,其它拒收并返回拒收说明;垃圾邮件能猜中(穷举法)联系人白名单的几率非常小,但有可能通过其它途径找出,所以这里可加上其它的身份验证技术如SPF等。
1.4.4. 接收邮件后,如在招呼名单中且 当前招呼复送限额 小于 最大招呼复送限额 则 当前陌生访问限额 加1;所有情况将联系人加入朋友名单中且 当前朋友复送限额 复位为初值。
1.4.5. 接收邮件后,如收信人认为是垃圾邮件,可进行垃圾邮件投诉。VSVL邮件服务器的相应WEB介面应当提供方便的一键式投诉按钮,投诉分别向VSVL主服务器及该邮件来源VSVL邮件服务器发送,或者按垃圾邮件投诉指导进行。
1.5. 信用调整规则(VSVL技术的核心):
1.5.1. 发送陌生访问邮件,当前陌生访问限额 减1时,陌生访问使用计数器 加1;陌生访问使用计数器 等于 最大陌生访问限额 时,最大陌生访问限额 加1,同时 陌生访问使用计数器 清空为初值 0;
1.5.2. 受到垃圾邮件投诉时,先按当时的 投诉计数器 值扣减 最大陌生访问限额,然后 投诉计数器 加1。如某天的初始投诉计数器为M,当天收到投诉为N,则 最大陌生访问限额 扣减总数为 N*((N-1)/2+M),而投诉者也可要求其地址从朋友名单中删除(应当是默认选择)。投诉计数器 每天减1直至为 0,且其值大于 0 时 陌生访问使用计数器 暂停增加。
